第三十二章 金陵诗会(167/472)(2/3)

作品:《世子很凶

后,看起来很有灵气。

夜莺打量几眼说书先生后,走在许不令身侧,轻声道:

“我昨天去查过了,还跟着那个断胳膊的到钟山的杨家去看了看。杨映雄靠着妹妹才一飞冲天,为人极好面子,为了能入各大世家的眼,花了大价钱办诗会、文会等,也修桥补路积累名望,在金陵当地的名声还不错。

不过杨家暗地里很不干净,秦淮河上几艘妓舫都是他家的,干过逼良为娼的事儿。还有在赌坊做局强索家产等等,手底下经常闹出命案,被查出来便随便找人送去官府平事儿,然后再花银子把人弄出来……反正不是好人,要不要我去把他咔嚓了?”

许不令抬手在夜莺小脑袋瓜上弹了下:“你又没杀过人。”

夜莺挺了挺啥都没有的小胸脯,眸子里显出几分义不容辞:

“杀坏人我下得去手,人总有第一次,见了血以后做事才顺当些。”

许不林听见这话,感觉有点想歪了,偏头看向小夜莺:“第一次肯定要见血,不过杀人还是免了。以后不要动杀念,杀人只是手段,不是目的,本末倒置后果不堪设想。”

夜莺眨了眨大眼睛,有些不太明白。

许不令摇头笑了下,做出长者模样:“人都有父母妻儿,想到这里就会心慈手软,人也有暴力冲动,不克制会出手过重。两者都不可取,得把自己当成刽子手,不夹杂个人情绪,只是在做一件应该做的事儿。但对人命太淡漠,就会不像个人。所以杀人这事儿能不碰还是不碰。”

夜莺认真思索了下,摇头道:“我是不明白公子前面一句话,你说第一次肯定要见血,好像指的不是杀人的事儿。”

许不令长者的表情一僵:“呃……别多想。”

夜莺脑子聪明着,读了一书楼的书,又天天看许不令演活春宫,早就明白了那些不该明白的事儿。走在跟前,小声道:

“我本就是通房丫鬟,迟早得见血,不害怕。”

许不令听见这话,有些无奈的揉了揉夜莺的脑袋瓜:

“不害怕怎么能叫姑娘?你又不是死士,得有自己的情绪,我调戏你的时候,你要害羞才像小丫鬟,一点反应都没有,那不成会说话的百科全书了。”

夜莺‘哦’了一声,若有所思,走出几步后,忽然羞答答的来了句:

“公子讨厌~”

许不令一个趔趄,浑身鸡皮疙瘩,有些没好气的瞪了小夜莺一眼……

来金陵的目的是顺道陪着萧庭参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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