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十三章(1/4)

作品:《血族之丧尸王

要说这次舞会的最大收获者谁?

不是那些翘首以盼,试图钓到一个金龟婿的未婚小姐们。

也非那些心生期待,只等自己女儿钓到一个金龟婿的父母们。

而是因诺奇海格斯。

当然并不是他对哪位未婚小姐一见钟情了。

相对那些不断向他示好,并把他当成金龟婿的众未婚小姐们,因诺奇海格斯到对同样是众未婚小姐们目标,同为金龟婿的——陶西格很感兴趣。

或许是太过寂寞的关系,当有人向他示好时,陶西格难得的没有拒绝。

可越与因诺奇海格斯相交,陶西格便越觉得对方神秘。

虽然大家都在盛传因诺奇海格斯是某位大贵族的嫡次子,之所以这般富有,也是因为其很擅长投资的关系。

他自己也是这样承认的。

但在陶西格看来,因诺奇海格斯哪里是什么嫡次子,根本就是一个掌权者。

要知道,一个没有继承权,甚至不会被特意培养的嫡次子,哪有可能做事如此大气,本身还极具风度,这都不是嫡次子所具备的。

而且就其处事上来看,对方根本就是一个掌权者。

是的,对方甚至连嫡长子都不是。

而是一个家族的掌权者。

至于对方为何会说自己是嫡次子,陶西格不得而知,当然也不怎么感兴趣就是了。

毕竟与陶西格相交的是因诺奇海格斯这个人,而非他身后的家族。

更何况,百年之后,不管是神秘的因诺奇海格斯,还是他身后的那些秘密,都会化为一堆黄土不是吗?

不会太过浓烈热情,也不会太过冷淡,这好似一泓清泉的君子交,让陶西格觉得十分的舒服。

因此这一来二去的,因诺奇海格斯便成为了陶西格的知交好友。

对了,现在陶西格已不再称呼因诺奇海格斯为海格斯阁下,而是称呼其为因诺奇。

不知血族如何,但对陶西格来说,身为丧尸,由为是丧尸王的他,虽然五感增强,力量变大,速度变快,但绝对不会太过妖孽。

他唯独只对一样东西十分的敏感。

——那就是新鲜的血肉气。

猛然睁开双眼,轻嗅空气中微不可闻的血腥气,陶西格动作轻缓的由床上坐起身来。

是人血的味道。

这么晚了,怎么会有人血味?

是谁在流血。

随手拿起一件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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