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十一章 艺术和生意(1/3)

作品:《文艺生活

经过几天的接触,陈常乐确认了李虹在华国电视台依然具有影响力,《外来妹》在华国电视台播放的可能性极大,这才做出了合作的决定。

何况,这个本子很有特色,具有引起社会轰动的潜力。

当然,这也要看播放平台。

如果《外来妹》只在花城电视台播放,恐怕会泯然于众,只有华国电视台这种覆盖全国的播放平台才能把《外来妹》的社会效应彻底挖掘出来。

这就是陈常乐要保证电视剧在华国电视台播放的原因。

花城人注重效益,只要确定了能赚钱,他们就敢投资,而且还会主动的增加资金。

陈常乐认为《外来妹》想要引起关注,就要启用香江明星和内地明星联合拍摄的方式。

剧中的女主角是来自北方农村的女孩,男主角是从香江来到花城投资的老板,非常适合这种两地大明星合作的模式。

这种模式在花城的影视行业非常普遍,如此在电视剧刚开始拍摄的时候就能制造新闻。

花城受到香江的影响,懂得宣传的重要性,即便还不会刻意的制造男女主角的绯闻,却也会抓住任何能够博取关注的机会。

这对于京城影视圈来说还属于陌生的领域。

大家觉得片子拍的好,质量高就行了,很少去动歪心思,至于宣传那是电视台的事。

京城人还是把电视剧和电影当成艺术来做,而不是一门生意,这就是两地观念的差别。

陈常乐给京城电视艺术中心的人上了一课,他把投资提高到了60万,要求明星加盟,打造一部精良的电视剧。

不过这些钱并不是花城电视台来出,在花城拍摄一部电视剧往往采取集资的方式。

有了项目后,电视台出一部分资金托底,从社会上拉一部分投资,还有厂商的赞助等等。

他提出了一个广告植入的概念,就是在电视剧里加入商家的产品。

比如主角喝的饮料,家里用的电器,手上戴的手表和穿的衣服,这些都可以找商家赞助,还能从商家那里索要赞助费。

《外来妹》只要能在华国电视台播出,就相当于在国家电视台做了一回软性广告。

“这样不好吧,台里怕是通不过。”李虹犹豫道。

“虹姐,咱们只要做的隐蔽些,别那么明显,法律没规定主演不能带手表吧,就算有点擦边,影响也不大。”陈常乐劝说道。

李虹想了想,没说什么,算是默认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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