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十三章 和女演员面对面(1/3)

作品:《文艺生活

陈常乐的效率很高,一个星期不到的时间就完成了立项和拉投资的工作。

这说明花城的闲散资金的确很多,这些资金能投入的领域并不多,国有企业进不去,只能在服务行业图谋发展。

包括房地产和餐饮住宿行业,还有就是逐渐放开的影视领域。

只要能确定《外来妹》有机会在华国电视台播出,拉投资是很容易的事儿。

当然,这一点李虹不会写进合同里,谁也不能百分之百的保证一部电视剧一定能在华国电视台播出,这牵扯到很多的因素。

上面政策风向的改变,电视台领导的更换,或者仅仅是电视剧中的一点小问题都可能被电视台拒绝,这就考验大家的眼力和信任了。

陈常乐相信李虹的能力,投资人相信陈常乐的信誉,这就足够了。

投资没有稳赚的,总要冒风险,能把风险降到最低就是一笔好的投资。

林子轩收到了陈常乐的一份传真,这是一份合同,上面列出了演员的片酬和待遇。

其中女主角的片酬是每集200元,女配角的片酬按照重要程度每集80元到150元不等,在花城拍戏期间的食宿全包,有车辆接送等等。

还有一条就是演员有义务配合制片方的宣传活动。

这份合同要比京城这边的演艺合同严谨的多,规定的特别细致,包括违约金的问题。

在京城演艺圈,大家基本上都熟识,没有说答应了又反悔的事,也不会在片场提出什么无理的要求,没有这规矩,基本上就是认认真真的演戏。

你要是敢耍大牌,那名声就臭了,以后谁还会找你演戏,这是自绝于圈子。

从这点上看,花城的合同较为专业,京城的合同则带着人情味。

再说片酬,花城人真是不差钱,葛尤和张国粒演《顽主》只拿到800元片酬,这还是电影,张凯莉拍《渴望》片酬一集是120元,这就是京城演艺圈的价码。

陈常乐给《外来妹》的主演开出200元一集的价码,在京城这算是高价了。

为什么大家都想去南方打工,就是因为高薪的诱惑。

林子轩写了《外来妹》的剧本,还参与电视剧的制作,陈常乐开出了1200元的高薪。

十集剧本是500元,其他的是工作酬劳,《外来妹》预计要拍摄两个月左右,林子轩就是跟组看看,能拿到700元,相当于他小半年的工资了。

陈常乐是有意开出这么高的薪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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