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〇六章 捉他(1/4)

作品:《暗黑大宋

面对这个事实,几个大佬不作声了。

于是韩琦上书,三代汉唐皆籍民为民,故其数虽多而赡养至薄,能维制四方而威服四夷。

天宝后废不能复,一直到五代,都是广募长征之兵(终身制兵士),故困天下而不能给。

今之义勇,河北十五万,河东八万,勇悍纯实,生于生性,而物力资产父母妻子所系,稍加简练,即为唐朝府兵。

富弼疑惑啊,韩琦便大咧咧道,公不见那个小寨子一战乎?说老实话,禁兵确实不及边民了,但但但,富弼但就是想不通错在哪儿了。

陕西曾经三丁先一为弓手,其后刺为保捷军,不过夏国纳服,朝廷拣放,所存无几,请于陕西三丁刺一,不刺面,仅刺手,百姓也不惊赅。

不过韩琦还怕大家反对,又提出来先于永兴军(长安)、河中府与凤翔府先刺,观听既安,然后次之诸郡。

枢密副使胡宿认为三丁刺一,主要就是防范西夏入侵的,所以应当从沿边诸州军开始刺。

听着两人的争议,赵曙说道:“不如立即执行。”

何必要试探,直接于陕西刺吧。

这正符合韩琦想法了,立即让徐亿与李师锡下去刺丁,凡主户家三丁选一,六丁选二,九丁选三,选其年二十到五十才勇者充丁,五百人为一指挥,置指挥使正副二人,正都头三人,十将虞候承局押官各五人,十月教习一个月。遇敌召集,日给米二升,月给酱菜钱三百。

司马光急了,上了第一道奏章,赵元昊叛乱时,王师屡败,缺少正军,于是籍陕西百姓三丁选一,以为乡弓手,又刺充保捷军,可是百姓乃耕桑之民,不习战斗,军中既费衣食,私家又须供给,骨肉流离,田园荡尽。况且陕西不是无义勇,已有三丁充一为保捷。况且近来屡遭凶灾,一旦此诏下达,百姓必大惊扰。

奏上,不报。

于是司马光又上第二道奏章,备边不仅是添兵马,贮粮草,更在于择将帅,修军政,将帅不才,军政颓敝,却无故籍耕桑之民,是添其惊而无其实用。一旦征刺开始,人人有丧,户户被掠,逃避于外,官中又执其父母妻子,急加追捕,便卖其田宅以求购赏。刺面之后,军中教头又利其家富,百端诛剥,衣粮不足必须从自家取出来,若是送到千里之外戍边,父母必为其子送衣粮,其家便会立即破产。又有人必逃亡,刑狱必繁,是有害而无益,请陛下三思。

奏上不报。

于是司马光再上第三奏,说命曰,无耻过作非,请立即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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