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百零六章 庭审。(1/3)

作品:《夜先生和亦小姐

( ) 开庭这一天很快就到了。吴菁和皖苛也来参加庭审,连皖音都到了。

亦真第一次和皖家有了休戚与共的关系。

“你放心,不会牵累到你的。”亦真安慰皖言辙。

原告是个中年男人,控诉词是亦真方律师的复刻版。控诉亦真涉嫌抄袭,并存在欺诈行为。

虽然是场“醉翁之意不在酒”闹剧里的枪手,但画作的模仿度相当高。

头一个回合,原告方首先出示三个证据,包括有亦真签字授权的买卖合同、汇款账号、以及画作的鉴定报告。

两幅画作惊人的相似,包括时间。

而张律师呈交的证据有记录画作完成时间的册子、被还原的监控视频、以及皖言辙的行车记录。

“事发当天,在皖言辙先生来收取画作的前一个半小时,夜家的雇佣岳离,曾拿着一幅画进了被告亦真的房间,并取走了放在茶几上的另一幅画。”

“一个半小时后,皖言辙先生取走了这幅画,期间岳离没有回到夜家,行踪尚且不明确。”

“而根据行车记录仪的视频,皖言辙先生是在拿到画作的第一时间内将画作交给原告的。”

原告律师道:“但这并也不能证明岳离拿走的画就是原作,不排除两幅画都是抄袭作品。”

张律师道:“根据我方被告的其他画作对比分析,在画作的技术处理上,原画作与我方画技相似度高达百分之九十。”

原告方律师非常狡猾,道:“我方手中两幅画作的鉴定相似度仅相差百分之三。且被告卖给我方高仿画作是事实,存在抄袭及欺诈行为。”

“根据监控显示,岳离是拿了这幅画出去,但去了哪儿,给了谁,这画是不是真的,甚至于她的行动与被告是否存在联系,我们都不得知。”

“而据我方所知,被告作的首席时尚官兼插画师。现在市面上冒出了很多以被告之名贩卖的画作,这种情况在业界内是鲜有的。除了这些以自我炒作为目的的欺诈行为,还有抄袭行为。”

“我们今天所面临的,就是这些画作中的百分之一。请问被告方律师,如果视频中的两幅画作都是假的,又该作何解释?”

张律师打断:“原告方律师纯属个人臆测,不能作为呈堂词供。”

原告方律师更是当仁不让:“被告方律师,这并不是我的个人臆测。这是舆论导向后的大众心理。司法结果的实体公正不仅需要依据法律,还要考量社会舆论和民意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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