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百五十二章 掀他个天翻地覆!!(8.8K)(1/11)
作品:《走进不科学》“什么,惠更斯先生计算的光速是错误的?”>
听到徐云这番话。>
法拉第顿时愣住了。>
众所周知。>
光速的单位很大,因此存在误差是非常非常正常的事儿,甚至可以说是必然。>
别的不提。>
就只比较惠更斯和小牛所计算出的结果吧。>
一个是212万公里每秒,另一个是21万公里每秒,相差了足足2000公里。>
但徐云所说的值得被纠正的错误,显然不是这种临近数字上的误差。>
他所指的误差无疑是‘量级’层面上的概念,最少最少都在20以上。>
可是>
这怎么可能呢?>
要知道。>
与光的本质探究不一样。>
由于光的速度实在是太快了,以至于在日常生活的尺度下,人们根本就无法意识到光从a处传播到b处还需要花费时间。>
因此在古代世界无论东西方,先民们基本上都没有光速的概念。>
这种类似常理的观念一直持续到了17世纪,才被伽利略提出了质疑,并且设计了一个实验。>
伽利略设计的实验是这样的>
两个人各自拿着一盏灯笼分别站在两座山头上,每个人都用挡板把手中的灯笼遮住。>
接下来。>
一个人把自己的手中的挡板拿掉。>
对面山头的人在看到灯光后,立刻把自己手中的挡板也拿掉。>
第一个人则记录下从自己拿掉挡板到看到对方手中灯笼的时间,这就是光线在两座山头之间跑一个来回的时间。>
用两座山头之间的距离除以时间,就可以得到光的速度了。>
毫无疑问,这个实验最后当然失败了。>
因为假设两座山头之间的距离是一公里的话,光线在两个山头之间跑一个来回只需要00000067秒。>
而人的反应时间普遍在零点几秒的区间,这是光线在山头间跑一个来回所需时间的三万倍。>
所以无论伽利略怎么测量,他测出来的都只不过是这两个人的反应时间而已。>
所以伽利略最后便放弃了测算光速的想法,人类第一次试图计算光速以失败而告终。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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