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四章 还地于民(1/5)

作品:《突如其来的国君生活

“要做到也很简单,只需要还土地于百姓就行了。”卫鞅淡然道。

简简单单的一句话,却让孟翰脸色大变!

原来卫鞅变法当中最核心的一条,便是承认民众对土地的私有权!

在以往的秦国法律当中,土地名义上归朝廷和分封出去的贵族所有,每个人耕种什么地方,都已经被奴隶主或者是贵族规定了。

耕种的收成的绝大部分都要上交给贵族,而贵族再将其中的一小部分上交给朝廷,每家每户只留下足够充饥和播种的口粮,而这微薄的报酬便是耕种一年的唯一收获。

就算有人想要偷懒,或者是抛弃土地逃亡,那么其本人会立刻被抓去坐牢,而其家眷则会被充作奴隶。

既然耕种多少都不会获得奖赏,唯一的区别只是被收走许多粮食和被收走很少粮食而已,所以人们对于耕种没有任何的积极性,这便是各个诸侯国的普通百姓如此贫苦的根源。

即使是坐在这残酷的剥削链条最顶端的朝廷,也并不能获得什么好处,因为地方贵族已经将赋税完全把持住了,剥削得到的粮食财产有绝大部分都流入了贵族的口袋当中,只有很小一部分才流进朝廷的国库里面。

这便是卫鞅调查得到的现象——以卫鞅一个人时长仅一个月的走访,自然是不可能收集到秦国各地的情报的——其背后的真相自然是,在卫鞅进入秦国时,早已和国君秦风协商,将舞娘秘密训练为情报人员,借助软禁家属和施以重赏的方式来笼络人心,最后以巡演《极乐净土》的名义,将舞娘派往秦国各地收集情报。

在将所有情报汇总,并加上卫鞅在吴阳之地领悟的东西,最后与秦风商议之后,这套变法方案的核心终于显露出来——

只要将这个畸形的制度改变,让民众成为土地的所有者,获取耕种的绝大部分收获成果,国君收取一小部分,而所有贵族的赏赐都由国君分发,在这样的体制之下,那群贵族便从此没有了立足之地!

而其中最核心的一条,便是将土地尽数分发给百姓,然后规定不管开垦多少,只要在胥吏处进行登记,填写地契,那么新开垦的土地全部归开垦者所有,只需要在和平年份交十分之一的收成,战争年份交五分之一的收成就行了,并且如果上交的税赋多到一定额度,还可以获得免除兵役和徭役的奖赏!

“为什么你们要开垦这么多荒地啊......”

孟翰拦住一名用镰刀和锄头刨杂草的老农,但那名老农却露出了不屑的神情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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