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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罪己诏》(《国榷•乙亥崇祯八年•十月乙巳》)(2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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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督总理要照顾好并把朕的用意传达给军中将士。体会朕的用心,一起拯救百姓的命运。

密约联络各处,一起围攻举兵。直接捣入敌人的心腹,大力歼灭强敌。

然而这贼人的数量很多,但真正的贼人其实很少。若是真正的贼人就明正典刑、就地正法,其余的就叫他们自生自灭。

但一定要防止埋伏,绝不要孤军深入。也不要贪恋他们留下的财物,放纵他们得以逃窜。

也要带足了粮草,不要中途缺少粮食,以致丧失歼灭的机会。贼人的首领一定要杀掉绝不赦免外,其他胁从的愚蠢平民,朕是不忍将他们都杀掉的,一定要尽量放他们生路,在之前就要明白告诉他们。

如果扔掉武器,就准许免除对他们追责。若有乘着时机投降的,一定要马上给他们安置了。

已经答应遣散的人,绝不能叫他们依旧带着兵马。中央地方都要同心一起安抚他们,绝不能欺辱他们。

乡间民间除去防守本地的之外,有愿意杀敌上阵的,要允许他们跟随部队。

总督大臣洪承畴已经领了尚方宝剑,总理大臣卢象升也答应了一切以方便适宜为准行事。

着令戎政光禄太仆(掌管军队的财政部门)拨发银两十五万,大内府库拨发大红各色蟒缎绢布二万匹,分配给各路将士。

命令巡按御史为监军监纪(管理军队纪律的职位),稽查核查将士中有功的和犯法的,监督管理军队的奖赏惩罚。

以财物、食物慰劳军队将士,用以鼓舞他们的士气。一定要赏罚分明、迅速,避免耽误拖延侥幸冒失的弊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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