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三年零六个月。
今天的天气难得的好,天空出奇得蔚蓝,连海风也少了些许苦涩。
战船三十艘,精兵三千,这是庞统的全部兵力。
此时,三千精兵却全都在甲板上或卧或躺,慵懒不堪。
十三年时光,几十万公里的航程,转遍南海三十多个荒岛,目睹大大小小上百次的海上奇观,风风雨雨经历了一生也无法忘怀的磨难,一无所获。
别说神仙踪迹,不死血族,就连半个鬼影也没看到。
可这些精兵用酒精麻醉着躯体,依然在坚持着,他们是庞统早年培育出的敢死队。
只要随军出海,家人一生无忧。寻回不死之身,更是加官进爵。
跟在猛将身旁,鞍前马后,跑一辈子龙套,有什么出息。
就算天赋异禀,征战一生,待遇也不过如此。
一人得道鸡犬升天,他们算得清这笔账。
庞统初次投靠刘备之时,刘备让他试任耒阳县令。庞统天天醉酒酣睡,丝毫不理县务,口碑极差。不知道的人,以为庞统恃才傲物,放浪形骸。其实,就是这段日子,庞统暗暗纠集三千人马,夜夜严加培训,最主要的科目,就是水战功夫。
养兵千日用兵一时。庞统时运不济,浮沉半生,他浪费不起时间。
数只海鸥和老鹰在甲板上空盘旋不止,它们一定以为甲板上慵懒的士兵,随时会变成一坨发臭的烂肉,到时便可俯冲而下,轻松果腹,这比守株待兔海面偶尔弹跳的鱼儿惬意多了。
嗖嗖嗖!数只羽箭歪歪扭扭飞上半空,又全部跌落入海。
士兵们终于忍耐不住,想打下几只海鸥和老鹰当做美食,可惜一个个饿得跟鬼无异,连站起来的力气都没有,哪里还有神箭手的半分踪迹。
“还有多少余粮?”庞统微闭双目,明知故问。
“大概……最多……不足十日。”身旁不远处的粮草官郁闷得回答。
扬帆起航时,众志成城,斗志昂扬,如今肥胖如猪的粮草官已饿得骨瘦如柴,跟小鸡仔似的,要是在陆地,他早就投诚了,可如今除了投河别无他途。
“十日?”庞统闭上眼睛,两行清泪顺着脸颊流下。
躲过了落凤坡,却躲不过命运。十天之后,只怕这三千精兵都要和庞统做了海上亡魂,也算间接达成了长生不老的心愿。
主战船船头,一个瘦削的白发黑衣人背负双手,站立良久,衣袂无风自动,猎猎作响。为了让士兵们饱餐,除了手边的美酒,鹰弑已经三天未尽厘米,但站立的身躯仍然稳得像根标杆,双瞳霸气不断翻涌而出。
庞统看了良久,暗暗赞叹不已。
扫视了一眼众人,鹰弑低头稍一沉思,从怀里偷偷拿出一个锦囊,背对着众人打开。
临行之时,诸葛亮曾送给鹰弑三个锦囊,嘱她危急之时可打开细看。
锦囊上只两个字:“士气。”
鹰弑稍一思索,已明其意。
不论何时,有士气便有了获胜的契机。行军打仗最关键的就是天时地利人和,在此人和就是士气。只要士气不缺,以少胜多扭转乾坤,逆天而行才有可行性。天时地利虽重要,但没了士气,等于把生命交付于敌手,未战先败。
鹰弑手腕一振,一股无名火焰自掌心升起,锦囊瞬间化为灰烬。
众人正望着天空飞翔的鸟儿们贪婪地舔着嘴唇,望梅止渴。
庞统举起酒坛,满嘴酒气:“鹰兄,放弃吧,天要灭我,无可奈何。统谢谢你陪我浪费这十三年时光,此生无法报答,只好下辈子双倍奉还……”
“少罗嗦!”
忽然呛啷一声,斩魂刀漫出七彩霞光,白发黑衣冲天而起。刀光闪处,无数只海鸥和老鹰扑簌簌落下,鹰弑身影未定,双足连踢,落下的鸟雀精准地被踢入远近大小的几十艘战船。
这是天上掉了馅饼。刹那间众人齐声欢呼,士兵们如饿虎扑食纷纷抢夺猎物。
“有吃的了,快抢呀!”
“红烧还是清蒸?”
“这鸟儿看着比我都瘦。”
“别挑了,生吃我都愿意。”
“老天爷啊,活着真好。”
啪啪啪……
斩魂刀在船舱边沿有节奏地敲打着,众人齐齐望向主战船。
鹰弑扛着大刀,满脸戏谑:“喂喂,看看你们的样子,跟畜生有什么两样。堂堂三尺男儿,难道你们就甘心死在这茫茫大海上,大好性命喂了鱼虾吗?既然都坚守了十三年,就决不能放弃,放弃就是懦夫!是男人的,有本事吃了这顿,就跟我扬帆起航,也许目标就在前方!我鹰弑向大家保证,只要有斩魂刀在,就绝不会让你们饿趴下!”
鹰弑一脚踩在船舷上,斩魂刀直指前方,霸气踏浪滚滚而去。
万籁俱寂,四野无声,仿佛连大海都被这迷人气势所倾倒。
“鹰弑大爷万岁!”
“鹰弑大爷,我们跟你混了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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